【礦業】地調局健全中央與地方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
《意見》提出,構建指導與合作的新型關系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、中央財政體制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要求,圍繞提升公益性地質工作服務能力和水平,構建地調局與地調院、監測總站指導與合作的新型關系,建立統籌部署、業務指導、項目合作、科技創新、 國際合作、信息共享和人才交流等全方位合作新機制,推動形成公益性地質工作良性互動、共贏發展的生動局面。
《意見》明確,緊密圍繞新時代需求,改革創新公益性地質工作,全面支撐能源資源安全、生態文明建設、脫 貧攻堅、鄉村振興、區域協調發展、新型城鎮化建設、地質災害防治、 “一帶一路”建設等工作。中央公益性地質工作主要開展全國性、跨區域以及海域基礎地質、礦產資源、水工環地質綜合調查與國家重大戰略、重大工程和重大地質問題專項調查,爭取中央財政給予經費保障。地調院和監測總站依據本省規劃和相關部署安排,主要開展本地區基礎地質、礦產資源與水工環地質調查,爭取地方財政給予經費保 障。地調局與地調院、監測總站加強“三深一土”、大科學計劃等領 域合作,協同攻關重大基礎地質理論、技術、方法,推動形成互為補充、互相銜接、共同支撐的國家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。地調局與各省(區、市)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通過需求對接、項目對接、成果對接,及時將各省規劃中涉及國家戰略與區域發展的重要地質工作,納入全國規劃,統一部署,優先支持。支持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,充分發揮地調院和監測總站的骨干作用,編制本省(區、市)地質調查發展規劃。通過規劃的編制實施,引領帶動地調院和監測總站的業務建設、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。建立地質工作部署及項目實施進展的通報機制,增強國家公益性地質工作的整體性、系統性和協調性。
《意見》就加強對地調院和監測總站的業務指導、公益性地質項目合作、科技創新能力建設、推進公益性地質工作信息互聯共享、人才隊伍培養和文化建設等進行了說明,提出將加強對新型能源資源、城市地質、農業地質、深部找礦、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等新領域地質工作的培訓,貫徹落實新規劃、新標準,促進大資源、大環境、大生態、大數據和新空間的理念在地質工作中的落實,不斷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新需求。
來源:國土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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